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专业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州办发〔2005〕2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报州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组织及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事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专业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州办发〔2005〕2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报州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组织及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事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