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般意义上看,大家都把企业文化分为三块内容即精神的、行为制度的和物质形象的。那么,建设企业文化,或者是企业文化建设最常规的工作,自然也是从这三个方面入手来做的。从我国企业的实践看,我们的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将文化的三个方面在“建设”中相互割裂。我们知道,文化虽然可分为三块内容,但其中,这三类的“文化”又不是相互独立而是相互渗透的。也就是说,物质的文化可以延伸到行为和精神层面,行为的文化可以物质和精神层面,而精神的文化更离不开物质的载体和行为的体现。比如,谈到物质文化,必然涉及使用这个物质所引发的行为以及相关的精神影响;再如,文学、艺术都是人类的精神产品,但如果没有具体的物质载体(如书本、舞台等等),这些精神也难以传播。也就是说,无论说到哪一类的文化,都无法脱离与之相关的其它两类文化。因此,文化建设的过程就需要思考,如何将这三方面的内容相互融合?
第二,过度重视精神和层面形象层面,忽视了文化建设的制度和行为层面。这个问题其实是上述问题的延伸。很多企业的所谓文化建设,就是提炼总结一些理念,然后去“宣”和“贯”,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就能够让员工记住、让员工执行;此外,很多企业也做了形象设计和实施;再就是员工的关怀,过过生日、发点儿咸带鱼什么的。所以,许多的企业在文化建设中,只是关注了精神层面和物质形象层面的,对于行为与制度的东西关注不多,或者压根儿认为这不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事儿。同时,即便在精神层面的“建设活动”,也仅仅流于宣传教育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