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计划竞赛社会适应的差异性
创业计划竞赛20世纪80年代起源于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由清华大学引入国内后,得到社会各界包括高校师生的认同,迅速成为我国高校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在团中央等部门联办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强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高校、学生参与到创业计划竞赛中,并逐渐受到创业教育研究者的高度重视。何红峰(2004)分析了创业计划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丁三青(2007)则以“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竞赛参与各方的主观态度,进而探讨了创业教育乃至高等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胡成祥(2010)、赵福才(2012)在研究中更加关注创业计划竞赛引起的创新创业教育精神的培养;李永慧(2012)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创业计划竞赛对大学生创业意愿的影响;汤伟伟(2013)则探讨了由创业计划竞赛引起的、更趋向科学合理的教学改革。
政府的重视、高校的追捧使得各类创业计划竞赛层出不穷,除了国家级、省级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外,许多市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纷纷组织开展创业计划竞赛,且竞赛的奖励额度也不断提高。然而,这种表面上的欣欣向荣却难掩我国创业计划竞赛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一是形式化倾向显著。很多创业计划竞赛“游戏” “表演”的成分较大,主办方(政府)把举办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响应国家鼓励创业政策的政绩工程,参与方(高校)则把参加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创业型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以及创业教育推进程度的指标。二是业余化情况严重。创业计划竞赛的核心是对参赛的创业团队进行后续的创业指导,帮助创业团队获取风险投资基金,而目前国内很多创业计划竞赛的评委却是自身缺乏创业实战经历的高校教师、政府官员以及企业管理者,并且很少能够吸引风投机构参与其中。三是低效化问题突出。创业计划竞赛的目的是为了挖掘和培育优秀的创业项目,引导潜在的创业者以获得风险投资为途径创办新企业或扩大已有企业的规模,而目前国内的创业计划竞赛很难培育出获得风投、进入实战的创业项目,从目标设定角度来看,当前国内创业计划竞赛的效率较低。以上问题的出现,让许多学者仅仅能够认同创业计划竞赛对青年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作用,但对创业计划竞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不以为然。
目前,我国创业计划竞赛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有创业计划竞赛起,规模最大、参与者最多的就是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地方政府联合主办的“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仅决赛阶段规模,从最初的300多项作品发展到近700项作品,从100多所高校发展到400多所高校,若算上各高校和各省的选拔赛,参与高校近1,000所,在全社会形成了非常大的影响力。但同时也给社会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即创业计划竞赛就是政府部门搭台、高校和学生唱戏,因此很多人认为创业计划竞赛只是锻炼学生能力的竞赛活动而已,和高校其他的竞赛没有本质区别。第二,虽然每届创业计划竞赛都会有一些风投机构和竞赛项目达成投资意向,但是,最后真正形成合作、项目落地产业化的极少,而媒体时有报导的创业先锋榜样,占总体项目数的比例极低。诚然,这种项目的实际转化效率低下有多种原因,但客观上造成的社会影响就是:大学生创业还缺乏必要的准备,创业计划竞赛也只能是学生能力训练活动。
反观美国,创业计划竞赛自1983年在美国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开始,很快风靡全美。创业竞赛在美国已经成为创意项目寻求风险资金的重要平台,Yahoo、Excite、Netscape等成功吸引了无数创业青年和风投机构的集聚。例如,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全球社会企业创业大赛(Global Social Venture Competition)、斯坦福商会年度企业家挑战赛( BASES $150,000 Challenge)等已吸引了全球的关注,这些成功赛事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专业资源的全过程介入,充分体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结合。一项研究报告显示,自20世纪30年代至今,仅斯坦福大学的教师与学生,就已经成功创办了4万多家公司,提供了540多万个工作岗位,共计产生2.7万亿美元的年收入,这其中近七成的企业是近30年内创办的,且这七成中的相当数量的新创企业是通过创业计划竞赛而成长起来的。虽然我们承认中美两国在创业环境,如创业政策、社会文化、教育方式、支撑体系等方面的差异是导致两国大学生创业率以及创业成功率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但同时也能佐证:创业计划竞赛不仅是可以营造创业氛围、提升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能力的学生活动,如果组织得当、资源环境支撑到位,创业计划竞赛同样能够产生直接的、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