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创业研究 > 创业研究 > 创业研究

创业补助申请如何办

作者: 日期:2014-01-14 10:33:00 人气:264

  主持人 谢春年
  李先生:本人2013年4月起计划个人创业,到目前为止筹借投资140万元的全新设备,在宁乡城郊乡新康路租赁厂房开办小型印刷厂,经县级各职能部门的批准所有证件全部办好,因创业起步阶段遇到流动资金困难,特咨询是否可以在经开区申请创业资金补助?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长沙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为: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男不超过57岁/女不超过47岁)、具有我县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个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可申请小额贷款:(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2)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3)2007年6月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4)返乡创业农民工。

  申请小额贷款具备的条件为:(1)经工商部门注册,有固定经营场地和一定自有资本金(农村种养业需要主管部门证明);(2)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3)具备还贷能力,能够提供反担保;(4)无银行不良记录、信用良好;(5)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如你还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局就业服务中心:8898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