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一直在思考初创公司那些隐身幕后的创始人们。反映CEO创始人以及他们伴随公司一起成长的报道已经有很多了。但关于幕后共同创始人的报道却很少。以我的经验,这样的共同创始人比比皆是,这些作为公司二号人物的幕后伙伴从公司创立伊始就开始与CEO创始人并肩战斗。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可能是因为我与我投资组合中几家公司的幕后创始人多有会面。我们的谈话内容包含一些共同的主题。幕后创始人最初承担的职责往往与CEO创始人形成互补。他可能会掌管一个职能部门,比如产品或工程,或者,他拥有更广泛的运营职权,挂着COO头衔。通常,一家只有5个人的公司不需要什么COO。但对于幕后创始人,这是一个颇为让人受用的笼统头衔,比“杂务副总裁”或“万事大总管高级副总裁”听起来强——虽然后者对他职权的定义其实更为准确。
幕后创始人面临的挑战是随着初创企业走出“丛林”(非常早期阶段,结构混乱,尚未实现产品与市场的匹配),进入“土路”(组织有所成熟,初步确立产品与市场的匹配),通常会从外部招聘一些职能型高管来负责部门工作。这些高管自然会分走幕后创始人的一部分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