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莲城人才行动计划》(修订版)正式发布。以此为契机,湘潭市将全力打造“莲城人才全面升级工程”,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闯新路、破险阻,继续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据悉,此次莲城人才政策全面“迭代升级”,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所需,在2018年出台的《莲城人才行动计划》“1+27”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贯彻落实了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内容变化主要体现在政策调整优化、奖补资金变化两个方面。
背景:人才工作的政策要求、现实需要发生变化
2018年,市委、市政府以战略眼光、开放胸襟、空前力度出台了《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并迅速推出27个配套文件,构建了 “1+27”的人才政策体系。
人才政策“引凤”,服务湘潭高质量发展。3年来,人才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湘潭市引进各类产业人才2万人,引导高校毕业生回潭留潭就业创业2.15万人,引育高层次人才757名(2人入选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高质量推进4家院士工作站、11家学会服务站和3家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聚焦120名进站专家,推动新产品研发16项,创造经济效益13亿元……稳步助推湘潭从“人才大市”向“人才强市”迈进。
抓人才就是抓发展,赢人才就是赢未来。《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实施3年来,人才工作的政策要求、现实需要发生了很多变化。城市综合实力的竞争,竞争主体从城市间竞争向城市群间竞争转变,引才模式从相对粗放的“挖人”向“吸引人”转变,不再是单纯地拼资源,更多是拼环境、拼生态。特别是随着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产业在转型升级进程中对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企业人才需求日趋多元化。就湘潭而言,涉及精品钢材及新材料、新能源和汽车制造、军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专业技能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型人才最为紧缺。
这次《莲城人才行动计划》的迭代升级,就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着眼未来长远,面向科技创新前沿、经济主战场、产业重大需求、人民群众所需,增强政策供给的科学性、精准性、实用性,促进人才总量和质量“双提升”,力求在新一轮人才竞争中掌握主动、抢占先机。
内容:形成了新的“1+22”政策体系
新的《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全面对接《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长株潭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闯新路、破险阻”主题主线,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对原有“1+27”政策体系进行了调整优化,形成了新的“1+22”政策体系。
对比原文件,《莲城人才行动计划》总体框架保持不变,继续实施“五大人才工程”。原来27个配套文件中,保留《科技人才成果转化资助和奖励实施细则》等8个,修订《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9个,废止《湘潭市加快推进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奖励资助实施办法》等3个,继续实施《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等7个(但不纳入修订后的政策体系),新出台《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推进校地企人才创新合作若干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文件,形成了新的“1+22”政策体系。内容变化主要体现在政策调整优化、奖补资金变化两个方面。
全面升级后的《莲城人才行动计划》较好地兼顾了科学性与公平性,突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将进一步为湘潭市实现目标任务,争创“校地合作”和“双招双引”(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两大人才工作品牌,建强高层次产业人才、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企业家等6支队伍,营造服务优良、评价优化的“双优”人才发展环境注入更强政策动力。期望通过5年努力,全市人才资源总量大幅增长至40万人,其中技能人才达15万人。
目标:努力打造人才荟萃的洼地、创新创业的高地
根据新政策,湘潭市将放眼全球“礼聘”人才,继续实施“人才招揽工程”“人才培育工程”“平台搭建工程”“机制创新工程”“服务保障工程”五大工程,努力将湘潭打造成人才荟萃的洼地、创新创业的高地。
新规在理念上进一步优化升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举措,湘潭市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改革发展,以大视野、大格局谋划推动人才工作。突出柔性引才,对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推动用人单位从全职引人到灵活引智转变。对于新引进的产业科技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其创新成果在湘潭市产业化成效明显的,经评估后分顶尖人才团队、杰出人才团队、优秀人才团队三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万元、20万元奖励。突出市场导向,根据企业、高校、机关和基层的人才需求,更好推进政府下放权力、放宽条件、放开空间,实现人才效率最优化。突出实绩实效,把人才待遇与效益挂钩,实行“一年一评估”,如针对园区人才,主要围绕“五好”园区建设,着重比履责能力和绩效贡献,增强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薪酬竞争力;对医卫、教育类人才,在职称认定上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给予人才充足发展平台。
新规在重心上进一步聚焦发展。湘潭市紧扣党代会提出的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等重点,出台《推进校地企人才创新合作若干措施》,探索设立校地企合作重大科研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科创平台和设施装置项目或事项“绿色通道”;推行《促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实施办法》,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精准培育优秀企业家等创新创业人才;修订《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认定和奖励实施细则》,突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论英雄,每年确定一批“揭榜挂帅”项目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对有突出贡献的A、B类存量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争取专题会议研究的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新规在机制上进一步改革创新。湘潭市坚持有破有立、破立并举,持续推进人才机制的精准创新、系统创新、协同创新。围绕优化国企人才股权、薪酬激励机制,明确“加快实行混合所有制国企股权激励措施”“允许国企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参与跟投持股”“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生产(科研)国企实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奖励”等举措;推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探索实行县(市)区委书记抓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针对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调剂2000个事业编制,设立人才周转编制管理专户,根据学历或职称分类给予每年3万元、2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着眼培养乡村振兴人才,推动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激活基层人才一池春水。通过这些新举措新办法,不断增强体制机制灵活性和政策开放度,努力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