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半月谈报道,自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各地根据中编办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数量,严控超编进人;但另一方面,某些部门为了强化工作,则要求工作人员人数必须达到一定的人口比例。结果就是编外人员不断膨胀。有的部门编外临时工数量甚至超过在编人员。
一些地方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其聘用人员的工资没有完全纳入财政保障,只得依靠罚款创收或者挤占罚没款,有的部门因人员紧张,明知聘用人员没有执法主体资格,也任由他们违法参与执法,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湖北省黄石市城管局在编城管人员156人。近10年来,城市面积由60平方公里发展到400平方公里,但编制和经费一直没有增加。近年来,为了适应工作需要,该局招聘了189名协管员,人均每年工资和办公经费为3.2万元。但聘用人员工资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只得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只能挤占渣土费以及拆违经费等。